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国环规环评[2017]4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号),现将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废丝再利用制摩擦料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废丝再利用制摩擦料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东方大道388号

建设单位: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 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26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废丝再利用摩擦料改造项目

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废丝再利用制摩擦料改造项目公示

2025-02-27
0